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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in必赢综合测评办法(2017年版)

bwin必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17年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细则。

一、综合测评总分100分

本细则内各项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二、业务课成绩占总分的65%

(一)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照95、85、75、65、55分计。

(二)业务课目指全年级均要求学习的科目。计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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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校外交流生学习者:综合测评时以教务处认定的校外交流所获学分科目计算。例如在外校共取得10门课程30个学分,教务部门只认定了其中8门课程25个学分,则A=(N1*学分+N2*学分+…+N8*学分)/25*65%。若在外学习一学期,在校学习一学期,则两学期合并计算。

(四)期末经申请被批准缓考者,一般情况下参加开学的补考,并以该成绩计;开学后仍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再次申请,被批准后,综合测评不计该课程。例如全年级取得10门课程30个学分,本人经申请被批准缓考,只修了其中8门课程25个学分,则A=(N1*学分+N2*学分+…+N8*学分)/25*65%。

未经批准的缓考,没参加考试者,综合测评时该课以0分计;在综合测评时仍有3门及以上缓考者,不参加当年的综合测评,也不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

三、基本素质分占总分的35%

(一)本部分测评由各年级统一打分标准后各班级分别进行。由各班级同学选举产生本班评议小组,其成员不少于7人。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为自然成员(测评学年担任班干部),非班级干部代表不低于40%。

(二)基本素质分的评议办法,由评议小组成员依据日常记录(如无日常记录,班团干部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给予学生干部附加分)为每个同学的基本素质逐项评分。班委、团支部可依据同学现实表现予以一定的基本素质奖励分,辅导员最后可对学生的基本素质分进行合理的调整,但均以不超过满分为限。从以下角度来综合评定:

1.思想素质(25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待人有礼,举止得体,乐于助人。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

2.创新能力(20分)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认真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科研活动和竞赛。

3.集体意识(15分)

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能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自觉维护班级和宿舍团结。

4.法制纪律(10分)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班级纪律、宿舍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

5.学习态度(10分)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旷课行为,根据课堂考勤情况,予以给分。

6.实践和劳动(10分)

热爱劳动,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劳动,劳动课成绩合格。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7.身体素质(10分)

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训,坚持参加早操锻炼(大一学年),依据早操出勤情况,予以给分(详情参照《bwin必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试行)》)。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参加校外交流生学习者:若一学期在校外,一学期在校内,则正常参加测评;若一学年在校外,评议小组没有依据为其测评时,该交流生基本素质部分分数等值于本班级的第10%位同学(四舍五入)。

四、附加分、扣除分评定细则

(一)附加分细则

1.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加分,依据《bwin必赢学生干部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

2.党建、团学获奖

(1)省部级奖励: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加0.5分。

(2)校级奖励:优秀党员、优秀学生标兵加0.5分;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加0.3分;优秀团员加0.2分;学生标兵加0.1分。

(3)院级奖励: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加0.2分;优秀团员加0.1分。

(4)学校举办的党课、团课、军训、培训中,获优秀学员者加0.2分。

(5)同项取最高分(如同时获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按同项认定),同类奖励取级别最高加分(如同时获得省级、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只按省级加分),不累加。本项最高限为1分。

3.公开出版类

在各级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所发表的文章、论文均须以bwin必赢为署名单位。多人合作的成果,依据作者排名顺序按比例递减,第一名占60%,第二名占40%,第三名占20%,其余均占10%。

(1)论文类

①SCI、EI加1分;国内核心加0.5分;其它各级公开发行刊物加0.3分。

②因参加各类征文比赛、竞赛获奖文章而被选录或刊载的不按发表文章算分,只能按相应的竞赛级别加分。

(2)文学作品类(指原创的新闻报道、散文、诗歌、小说、剧本等):

文章或报道若被报纸、电台等媒体采用:①国家级加0.3分/篇。②省市级加0.2分/篇。③校级加0.1分/篇。④《本草芳华》加0.05分/篇(传媒成员在完成自己分内工作之外发表的原创成果减半计算)。⑤校广播电台及其它院、系刊物选用的文章或报道加0.05分/篇。(本条①②③项中,多人合作的,依据作者排名顺序按比例递减;④⑤项中,只计第一作者;本条加分最高限为1分)。

(3)网络文章发表不加分。

(4)所有文章发表以公开发表刊物为准,发表时间为该学年内,且必须已经发表不承认录稿通知,须以第一采用媒体为准,以本人真实姓名发表的原创作品,笔名等其他非本人真实姓名情况不予以加分,提供原稿件、原刊物,截止时间为每学年八月底。

4.实践类

所有项目均须以bwin必赢为署名单位,未以bwin必赢为署名单位依据文件及带队教师证明减半加分。

(1)“君政基金”立项并完成项目,加0.5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并完成项目,加0.4分;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立项并完成项目,加0.3分。以上项目为多人合作的,依据排名顺序按比例递减,第一名占60%,第二名占40%,第三名占20%,其余均占10%(由项目指导教师出具证明,按项目完成人承担工作量多少给出排名顺序)。参加跨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及毕业班学生需提供立项文件及带有导师签名的证明(证明中需介绍学生承担的科研任务、日常表现及项目完成情况),按照上述项目对应加分。

(2)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立项者,团队负责人加0.1分,其他成员加0.05分,参加团队加分上限为0.1分。

(3)在国创、校创、暑期社会实践、暑期社会实践论文、团学调研论文、团创、优秀志愿服务个人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加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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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类团队获奖不加分。以上获奖当年有效,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5.各类统考、竞赛、大型文体活动

(1)体育竞技类获奖

①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团队的每位成员都一样加分。参加兰州国际马拉松比赛取得名次按省级加分,获得纪念奖加0.1分(不加训练分)。

②学院组队,代表学院的体育比赛(含一二·九长跑),参加比赛加0.05分(校级及以上竞赛组织训练加分参照校运会训练加分),校级前六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加0.6、0.5、0.4、0.3、0.2、0.1分(替补队员或场次不过半者减半)。

③校运会参加比赛每项加0.05分;训练按考勤加0-0.2分(10次以内,0.05*出勤率,10次以上0.1*出勤率,20次以上0.2*出勤率,报名后非特殊原因未参加比赛取消该项加分);每得1分乘0.1(不足0.1补齐0.1)。校运会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给予通报批评。校运会参加队列训练只加训练分,但因个人原因未出场不加分。

④学院内举办的各类活动,获奖者按一等奖0.1、二等奖0.08、三等奖0.05加分,只排名次没设奖的,第一名按一等奖计,第二、三名按二等奖计,第四五六名按三等奖计。

⑤校、院两级体育竞技活动中累计最高限为2分。

⑥确因身体原因(如生病、女生生理期)不能参加比赛的,原参赛学生和替补学生各自计算训练分和参赛分。

(2)文艺、统考、竞赛类

①以学院为单位在各级竞赛、演讲、辩论、文艺汇演、征文等活动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加分见下表。同项不累计,取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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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高等院校药学专业实验技能竞赛”、新起点新征程、各类辩论赛、文艺汇演、啦啦操、五四红歌赛、团体知识竞赛,每位参加者加0.05分(校级及以上竞赛组织训练加分参照校运会训练加分)。

注:若比赛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取最高,其他奖项依次递减。只排名次没设奖的,第一名按一等奖计,第二、三名按二等奖计,第四五六名按三等奖计。

②在全班所学的课程外,另选课并取得合格成绩(除二学位、辅修专业选课和本专业选修课之外),每门课加0.1分,最高限为0.2分。当年因授课教师没有录入成绩而无法计算,可在下年度综合测评时加入,最高限为0.2分。

③外语分级时一年级入2级以上班者,加0.1分,第二学年不再加分。

④一年级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在第二学年开展综合测评时,通过四级加0.2分,通过六级加0.3分,不累计加分,其他学年测评时不再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加分。大学期间,获大学英语口语考试A、B、C级证书者,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⑤参加出国英语考试符合最低要求者加0.1分。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的,特等奖0.5分,一等奖0.4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

⑥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加0.1分,通过三级考试者加0.2分。大学期间,通过其他各种文体类等级考试及与专业及必修课程有关的职业类资格认证者,加0.2分。(如裁判证与体育课相关可加分,驾照不加分),同类不累加,最高限为0.5分。

⑦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者,不予加分。

⑧所有获奖、统考、竞赛类加分均需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类加分

(1)申请参加兰州大学校内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加0.1分;申请参加bwin必赢院内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加0.05分。

(2)获校级“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非团员不加分)、百优班级加0.1分;获校十佳班级、校学生会“十佳宿舍”加0.3分。学院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每学期汇总评比1次,优秀宿舍加0.1分。同类不累加,取最高分。

(3)在各类活动中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1分/次。

(4)义务献血者,加0.2分/次,加分不超过2次。

(6)参加校外交流生学习者,一学期加0.2分,其在外的学生干部、社团经历不再加分。

(7)以个人名义参加其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奖不加分。

7.个人测评奖励分总分不得超过4分,超过4分以4分计。

(二)扣除分细则

1.因各类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被通报批评扣0.5分;受警告处分扣1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受记过处分扣2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扣4分。

2. 无故(请假除外)不参加重大集体活动者(如校运动会、院运动会等),每次扣0.5分;不参加重要活动者(如全院大会、年级大会、升旗及其他上级安排的任务等),每次扣0.3分;不参加要求参加活动者(如各类讲座、竞赛、团体活动等)每次扣0.2分;不参加各班班会、各党团支部组织生活者,每次扣0.1分。

3. 开学无故不按时报到,学期内擅自离校及请假逾期不归者,每天扣0.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双倍扣分。

4.无故旷课3次及以上者,扣0.5分。(以任课教师、学习委员、院学生工作组签到单为依据)

5. 学年内擅自外出住宿,屡教不改者扣1分;无故夜不归宿3次及以上者,全年级通报批评,扣0.5分。

6.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缴纳学费者扣0.5分(个人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并经学院同意或减免学费者除外)。

7. 无故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者,扣0.3分。未按时上交暑期社会实践介绍信及实践论文者,按无故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处理。

8.破坏宿舍或班级团结、损坏学院声誉者(如室友、同学之间诋毁、攻击、打架等),扣1分。

9.学年内宿舍检查发现有违规电器等,宿舍成员每次每人扣除0.1分。学院卫生评比较差扣0.1分。

10.参加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学校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未取得合格证书者,扣0.1分/次

11.一年级新生学年内早操无故旷操,每旷操1次扣0.1分。

12.各类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0.5分取消其当年评奖评优资格。扣除分可以累计,不设上限,以实际扣除分数为准在综合测评总分里扣除。

13.凡在附加分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全部附加分数与当年所有评奖、评优、助贷等资格,给予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

14.测评学年内如出现挂科现象,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三)综合测评附加分工作由辅导员全面负责,并将结果向全年级公布。

(四)所有符合附加分条件的学生需要提供申请及证书原件或证明,经班级评议小组和辅导员两级审核后给予加分并按要求公示,有争议者由学院学工组讨论决定。

五、本细则由bwin必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学院之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bwin必赢学生工作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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