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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校内各单位:

    近期,进入冬季取暖期,用火用电大幅增加,起火原因增多,火灾隐患、危险性加大。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消除冬季取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稳定。现就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近期集中开展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整改到位,消除火灾隐患。发现损坏、缺失的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报保卫处补充更换。

    2.开展本单位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与逃生演练,不断提升师生防范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3.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室内和疏散通道不允许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出口必须随时保持畅通。

    4.电气线路要规范敷设,并定期检测,发现线路老化或者绝缘层破损的,应及时更换。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5.用酒精消毒时尽量选用擦拭方法,并且远离电源、火源,库存酒精要妥善单独存放,并明确专人管理。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手机、充电宝等严禁长时间充电,做到人走电断。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和电加热器具。不在宿舍内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8.学生食堂要实行严格管理,强化防火巡查,定期清洗油烟管道。

    9.各单位的化学试剂要妥善储存,试验过程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10.各单位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严格防范校外住宿学生因用电不当等原因发生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件。


保 卫 处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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