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甘教资〔2021〕5号)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21年新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职在岗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含A岗);2021年之前入职且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全职在岗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含A岗);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技术系列全职在岗人员(含A岗)。
为加强教师资格认定与教师岗前培训的衔接,2019年9月以来入职的本校教师及其他人员须参加校内新入职教师综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方可申请教师资格。
(二)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拟承担临床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拟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护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岗位硕士学位,且工作满三年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网络申请
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于2021年10月25起开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5日—11月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信息时“认定机构”为“甘肃省教育厅”,“确认单位”为“兰州大学”,从事教学人员“现从事岗位”选择“在职教学人员”,其他人员“现从事岗位”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思想品德鉴定
1.各单位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测试小组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附件1),对申请人(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填写《兰州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记录表》(附件2)。
2.各学院教师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小组须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鉴定意见须经学院党委审核。
(三)报送材料及现场确认
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3,当次有效)。
3.甘肃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未取得合格证的,须提交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
4.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 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JPG/JPEG 格式,不大于190k)。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对在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2015年秋季前入校的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须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 1、2、4、5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2015 年秋季前入校的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成绩证明(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 1、2、4、5 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7.高等学校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上面1、2、4、5条规定的相应材料(普通话水平不做要求)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原件。
申请人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再提供纸质申请表和原格式的品德鉴定表。《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上传。
(四)资格认定审查和上报审批
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教师资格认定进行审查,审查为合格者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类别和范围,切实组织好教学能力测试、思想品德鉴定、网上注册等工作。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各项材料,须对个人承诺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兰州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4),并与《兰州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记录表》(附件2)、中层党组织出具的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鉴定书面报告以及教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养发展办公室(贵勤楼B230室),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确认,花名册电子版于11月5日前发送至shzk@lzu.edu.cn。上述相关材料请按花名册名单顺序排序。
医学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由医学部审核后报学校人力资源部;研究生辅导员、本科生辅导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由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甘肃省教育厅要求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须提供专项体检报告。受疫情影响,有关体检安排和现场确认时间待后续通知。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8912119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doc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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