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药学院网站页头logo

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形成以下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贵  刘映前

副组长:曹茜 杨志刚 李加忠

成  员:陈朋 戴建业 董钰明 胡芳弟 胡晓东 刘焕香 刘剑 倪京满 史彦斌 王东升 王少华 

秘  书:王麟芬  宋田青

二、名额分配

1、药学专业推免生普通计划名额17名(含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1名),优秀导师奖励名额1名。

2、创新人才专项等项目作为单列指标由学校分配。

三、推荐及评分原则

1、普通名额推荐资格考核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以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推免入围依据,推荐综合测评排名在本年级前35%学生入围。

2、入围学生前三年学科加权成绩占80%,综合评价占20%(学生综合素质占比8%,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占比2%,科研训练情况占比6%,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各占比1%)。其中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训练情况进行现场汇报考核(每位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2分钟);其余四项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分(所有材料须于9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院办公室2003)。

3、材料提供说明:科研成果和竞赛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或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志愿服务经历由学生根据志愿者服务经历APP打印服务经历截图;科研训练情况需提供导师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并在汇报PPT中体现。

4、最终按照总成绩进行推免排序。推免排序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5、优秀导师奖励名额综合测评前50%学生具有申请资格。

四、推免要求

1、被推荐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被推荐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3、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五、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说明

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或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以上学生具有“创新人才”计划的申请资格。

申请“创新人才推免”计划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其中1名应为接收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获奖时间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同时需提供个人写实材料及相关成果或获奖证明材料,写实材料须年级辅导员审核,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评议,审核鉴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申请者须于9月28日上午10:00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2003,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六、其他

1、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承诺书,学院将严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序依次替补推免生。

3、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4、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10月8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咨询电话:0931-8915686、13893419238、18219917533

监督电话:0931-8915681

 

                                                 药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电话:0931-891568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  陇ICP备10000336号  

Copyrights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大药学院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915681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caoxi@lzu.edu.cn

事业单位
兰大药学院网站底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