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优秀毕业生从2020届毕业生中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学院评审阶段(11月5日-11月10日)
各年级、各班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进行网上审批后,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学生处审核。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与“十佳百优”班级合并,“文明宿舍”与即将开展的宿舍评优合并,此次不做评定。
(二)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风尚奖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各年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具体事宜以各年级辅导员通知为准。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附件2)的规定执行。
(四)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申请学生需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荣誉证书复印证书内页)提交学生处审核。
(五)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学校类奖学金的评定;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各校级学生组织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报学生处转学院进行系统审批工作。
(六)未尽事宜以各年级辅导员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学生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获奖证书复印证书内页);
2.申请文明风尚奖学生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二)电子材料
1.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文明风尚奖学生的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规范详见附件4。
2.所有获奖学生均需提交 《2018-2019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三)报送地址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勤博楼3002,电子版材料以各年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iyy@lzu.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9:00。
五、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
附件5:2018-2019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药学院学工组
2019年11月5日
电话:0931-891568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 陇ICP备10000336号
Copyrights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大药学院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915681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caoxi@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