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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形成以下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映前 王文贵

副组长:李加忠 连亚敏 杨志刚

成  员:刘焕香 王少华 史彦斌 李圆圆 景阳

秘  书:王麟芬

二、名额分配

1、药学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16名,优秀导师奖励名额学校另行拨付。

2、创新人才专项作为单列指标由学校分配。

三、推荐原则

1、普通名额推荐资格考核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以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推免入围依据,推荐综合测评排名在本年级前35%学生入围,按学业成绩确定排名。

2、入围学生前三年学科加权成绩占80%,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察占20%(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按照总成绩进行推免排序。推免排序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3、优秀导师奖励名额综合测评前50%学生具有推荐资格。

四、推免要求

1、被推荐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被推荐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术记录。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五、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说明

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如参加过创新创业项目或导师科研项目,且有科研创新成果;或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省级(含区域选拔赛)及以上专业学科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具有申报“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的推荐资格。申报者必须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和论文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及详实的个人写实材料及相关证明,写实材料须年级辅导员审核,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申报者须于9月16日中午10:00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六、其他

1、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承诺书,学院将严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序依次替补推免生。

3、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咨询电话:8915686、13893419238

监督电话:8915681

 

                                                                                                   药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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